岫岩玉和岫岩玉制品经过三年的申报,终于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这是辽宁省鞍山市继南果梨之后第二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岫岩县政府是从2002年开始对岫岩玉和岫岩玉制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
2005年10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岫岩玉地理标志保护专家审查会,同意岫岩县政府申报岫岩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是岫岩玉产品,特指以岫岩满族自治县范围内,自然界产出的岫岩玉为原料,雕琢的玉雕工艺品和玉制日用品的总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岫岩是举世罕见的玉石资源富县,目前已发现和开采的有7处岫玉矿和2处岫岩软玉矿。岫岩玉年产量长期占有全国年产玉石总量的70%以上,满足全国几百家玉雕厂的需要。特别是轰动世界的世界最大的巨型玉体、重达260.76吨的玉石王、重达7.8吨的河磨玉王、重达12.6吨的岫玉井中王已成为举世瞩目的中国玉文化瑰宝。
岫岩现从事岫岩玉采、作、销人员已从建国初期的不足千人发展到十余万人,生产的品种也由传统的玉雕工艺品拓展到建筑装饰材料、生活用品等各个领域,产品销往国内各地和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0年,岫玉在首次国石评选中被中国宝玉石协会评为中国国石第一候选石。在2002年至2004年中国宝玉石协会举办的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天工奖”评比中,均获全国金、银、铜奖数量最多。岫岩玉研究与开发,还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
岫岩玉和岫岩玉制品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将极大的提高岫岩玉和岫岩玉制品的档次及知名度,增加其附加值。